许多企业主到了某个阶段会发现,生意已经很有价值,而且还在增长。他们愿意保留自己打拼得来的部分,但希望从今以后的增值归属子女,而不是继续累积在自己的遗产里。
曾在其他国家生活或投资的家庭,有时会问到“遗产冻结”(estate freeze)。这是海外常用的说法,指把创始人的权益锁定在现时价值,并把未来增值传给下一代。本文概括介绍澳洲的情况,以及企业主和他们的会计师可能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家庭所说的“遗产冻结”是什么
在一些国家,税法提供一种公认的做法:创始人把会增值的股份换成固定价值的股份,往往无须即时缴税,同时向子女或家族信托发行可分享未来增值的新股份。
澳洲没有相应的法定机制。家庭仍然可以追求类似的结果,但每一步都要经得起资本利得税、印花税、公司法和信托法以及反避税条款等一般规则的检验。
澳洲家庭可能采用的做法
向家族信托发行新类别股份或成长股
公司可以向家族信托发行新类别的股份,让未来的股息和增值归入信托,而创始人现有股份的权益则受到较多限制。股份权利如何起草、发行的时机以及新股的价格,都很关键。税法中的价值转移规则(value shifting rules)可能在价值于不同类别股份之间转移时适用,也可能出现市值方面的问题。我们关于家族企业股份类别、所有权、控制权与股息政策的文章,对股份类别有更详细的介绍。
在下一代的架构中开展新业务
最简单的做法往往是:新的商机,例如新分店、新物业或新产品线,从第一天起就放在以下一代为受益对象的公司或信托中开展,无须转移任何现有资产。不过仍需考虑由谁出资、条件如何,以及这个商机是否可能被视为属于现有公司,从而牵涉董事职责(directors’ duties)。
把资产赠与或出售给信托
把现有业务或资产转给信托,对转让人来说一般构成资本利得税事件(CGT event)。如果双方并非公平交易(not dealing at arm’s length),市值替代规则(market value substitution rule)可能把转让视为按市值进行。视乎所在州份和资产类别,也可能须缴纳印花税。如果由私人公司借钱给对方购买,或售价以欠款方式保留,可能需要考虑《1936年所得税评估法》第7A分部(Division 7A),以及这笔债务在去世或分居时会如何处理。
小企业资本利得税优惠与延税安排
小企业资本利得税优惠(small business CGT concessions)在符合条件时,可能减少或延后收益,而相关条件相当细致。部分延税安排(rollover),包括小企业重组延税(small business restructure rollover),可能让资产在不同实体之间转移而不即时产生收益。不过这项延税一般要求最终经济所有权(ultimate economic ownership)不变,因此未必适合以把价值转给下一代为目的的转让。延税安排通常只涉及所得税,不包括印花税。
2027年资本利得税改革与拟议的信托改革
自2027年7月1日起,对于此后累积的收益,资本利得税折扣将由成本指数化(indexation)和最低税取代;1985年9月20日前取得的资产(pre-CGT assets)在该日之后的增值也将须缴税。这可能影响转让的时机。另外,2026年10月14日提交国会的法案,拟自2028年7月1日起对全权信托征收最低税,并为部分现有信托提供重组宽免和选择机制。这些提案尚未成为法律,内容也可能改变;如果打算以全权信托承接未来增值,这一点尤其重要。
税务以外的风险
控制权与委任人的传承
把增值转入信托,并不等于决定了由谁控制信托。决定控制权的是委任人(appointor)、受托公司的董事以及控股公司的股东。谁担任这些角色、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由谁接手、会不会有一名子女最终控制兄弟姐妹的权益,都需要仔细考虑。
子女的家庭法风险
为子女持有的增值,可能在子女婚姻或伴侣关系破裂时被纳入考虑。根据《1975年家庭法》(Family Law Act 1975 (Cth)),一个人实际控制的信托资产可能被视为财产,高等法院的 Kennon v Spry 一案即为例证;其他权益则可能被视为财务资源。具约束力财务协议(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)或有帮助,但要求严格。
在公司和不在公司的子女之间的公平
如果增值主要流向负责经营的子女,其他子女可能感到被冷落。这种不平衡日后可能引发针对创始人遗产的家庭供养申索(family provision claim);在新南威尔士州,部分遗产以外的财产还可能被指定为名义遗产(notional estate)。
债权人风险
以低于市值进行的转让,如果转让人日后破产,可能会依据《1966年破产法》(Bankruptcy Act 1966 (Cth))的追回条款受到审查。创始人在转让时的偿债能力以及任何个人担保,都是相关因素。
遗嘱与遗产安排的配合
创始人通常仍保留股份、往来账户或控制权角色,这些会依据遗嘱或信托契据转移。如果增值规划没有与遗嘱、持久授权书、退休金受益人提名以及任何海外遗嘱相互配合,就可能产生谁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。
可与顾问探讨的问题
- 我们的目标是传承未来增值、现有价值、控制权,还是几者兼有?
- 转让可能引发哪些税项和印花税?是否有优惠或延税安排可以适用?
- 2027年资本利得税改革和拟议的信托改革,会如何影响时机和架构?
- 我们之后,由谁控制承接增值的信托或公司?
- 如果子女分居,或家庭成员出现债务问题,规划会受到什么影响?
- 不在公司的子女会如何对待?遗嘱是否反映了这一点?
我们如何与您的会计师合作
您的会计师或注册税务代理(registered tax agent)通常最了解集团的历史、成本基础、往来账户和现金流,也最适合为每个方案测算税务影响。我们负责法律方面的工作:信托契据、公司章程和股份权利、转让文件、股东协议、遗嘱和授权书,以及家庭法和传承方面的风险。在您同意的前提下,我们会与您的会计师分享草稿和问题,让文件反映税务分析;在有需要时,也会邀请估值师、理财顾问和海外律师参与。
常见问题
澳洲有“遗产冻结”吗?
没有正式的法定机制。家庭可以通过新类别股份、在信托中开展新业务或转让资产来追求类似目标,但每种做法都有各自的税务和法律问题。
我可以把企业增值传给子女而不用缴税吗?
这取决于具体事实。在下一代的架构中开展新业务,可以避免转移现有资产;但转移现有资产可能引发资本利得税和印花税,除非有优惠或延税安排适用。
未来增值应该归家族信托,还是直接归子女?
两者在控制权、灵活性、资产保护、家庭法和税务方面各有取舍,拟议的信托改革也可能影响比较结果。答案需要根据您的情况寻求意见。
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,答案往往取决于细节。请预约咨询,让我们在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审阅您的文件和具体情况。
蔡庆伟律师事务所可以如何协助
蔡庆伟律师事务所自1990年起在墨尔本执业,为经营企业的家庭就信托、公司架构、股东协议和遗嘱提供意见,使这些文件相互配合。蔡智勋律师受过会计专业训练(商学士,主修会计),是国际信托与遗产从业者协会(STEP)附属会员,同时从法律和税务两方面为家族财富结构提供意见。他是国家认证调解员,也是认证家族企业顾问。我们与您的会计师和注册税务代理以及亚洲各地律师合作,并以英语、普通话和粤语提供服务。
重要提示:本文仅为一般资讯,不得作为依据。本文并非法律、税务或财务意见,没有考虑您的个人情况,亦可能未反映发布后的法律变化。其他国家的法律也可能适用。请勿仅依据本文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。阅读本文或与我们联系,并不构成律师与客户关系。如需针对您情况的意见,请预约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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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智勋,律师及调解员,蔡庆伟律师事务所(墨尔本)。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