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華人的糾紛,往往比紙面上看起來更難處理。資金經由家人而非銀行在國家之間流動,物業登記在子女名下,文件以兩種語言寫成並涉及兩套法律制度,爭議一方甚至可能是一位從未到過澳洲律師事務所、身在深圳的祖父母。以下案例展示這類糾紛如何透過審慎的調解得到解決。
每個案例均為綜合案例。名字、地點、數字及細節都已更改,任何人或事務都無法被辨認,以符合調解的保密原則。
案例一:父母的錢,是借款還是贈與?
情況。 一對夫婦在結婚十年後分居。期間,丈夫在福建的父母分多次、經親友轉交約120萬澳元給他們,用於購買住宅及開辦進口生意。妻子說這些錢是送給兩人的;丈夫的父母則說是借款,並以當事人身份加入家庭法訴訟追討。
複雜之處。 沒有書面借款協議,只有雙方解讀不同的中文微信信息。父母只說普通話,並把糾紛看作家族名譽問題。生意賬目對這些資金的記錄也前後不一。
運用的技巧。 調解前,各方議定一份已翻譯、按時間排列的轉賬及信息彙編,消除了大部分關於事實的爭拗。父母從中國線上出席,會議以普通話進行。調解員先與他們單獨會談,讓他們在妻子不在場時說明這筆錢對他們的意義。現實檢驗讓雙方看到風險:法院可能認定為借款、贈與,或介於兩者之間。把給父母的款項表述為”尊重家族的付出”而非”償還債務”,讓妻子可以同意而無須承認法律上的論點。
結果。 父母從出售生意存貨所得中取回部分款項,其餘財產由夫婦二人分配。家庭法訴訟以同意令了結,父母撤回索償。
案例二:登記在女兒名下的公寓
情況。 上海的父母在女兒留學期間,以她的名義在墨爾本買了一套公寓。多年後她結婚、成為永久居民,與丈夫住在公寓裡。父母要求她出售公寓、把所得交還作為退休生活費,她拒絕,說那是贈與。
複雜之處。 在澳洲法律下,父母給子女的財產往往被推定為贈與,但可以用父母當時意圖的證據推翻。父母的證據多為中文,並取決於沒人記錄的對話。購買時的外國人置業規定也可能相關。法律糾紛之下,是雙方深深的被背叛感。
運用的技巧。 分開的準備會議顯示,父母真正需要的是穩定的退休收入,而不是公寓本身;女兒則覺得父母從未接納她的丈夫。在聯合會談中,調解員先確認雙方的感受,再討論物業問題。各方議定一名中立估價師。起初被排除在外的女婿,在後來的會議中被邀請加入,使協議得以穩固。
結果。 女兒保留公寓,在約定期間每月向父母支付款項,並以登記按揭作為擔保。翌年,一家人一起過農曆新年。
案例三:兩份遺囑,兩個國家
情況。 一位商人去世,留下一份維州遺囑,把澳洲財產分給在墨爾本的三名子女;還有一份後來在深圳訂立的中國遺囑,把中國資產及”我的所有其他財產”留給在中國的第二任妻子及他們的兒子。雙方都主張對方的遺囑無效或已被撤銷。
複雜之處。 每份遺囑的效力和作用取決於不同的法律。按中國法律,逝者在世的母親也是繼承人。資產包括墨爾本物業、一家家族公司、中國銀行賬戶及一套深圳公寓。各方身處兩個時區,從未見過面。
運用的技巧。 調解在數週內分階段線上進行,會議時間兼顧墨爾本及深圳。最初幾次會議只處理資料:兩國所有資產的清單、議定的估價師,以及兩套法律制度的意見摘要。之後以一份雙方共同修改的工作文本,談判轉向涵蓋兩國的整體和解。對在世的祖母格外尊重,她的同意透過她自己的中國顧問取得。
結果。 一份整體和解契據把澳洲資產分給墨爾本的子女,把中國資產分給第二個家庭,另有平衡款項及對祖母的安排。各方準備了公證文件,使契據可以在中國落實。參見多國遺囑。
案例四:入住護理院的父親,分裂的家庭
情況。 一位88歲的父親入住墨爾本的長者護理院。持有其持久授權書的長子,希望出售家庭住宅以支付護理院的住宿押金。分別住在墨爾本和香港的兩個女兒反對,懷疑哥哥管理不當,並揚言向VCAT申請撤換他。
複雜之處。 父親對某些事情仍具決定能力,對自己的房子也有強烈看法。兄弟姐妹多年沒有交談,身在香港的女兒覺得被排除在父親照顧的決定之外。能力問題、受權人的職責與家庭財務全都糾纏在一起。
運用的技巧。 採用長者調解的方式。先與父親單獨進行幾次簡短會談,由他自己選擇的陪同人士陪伴,讓他的意願被聆聽而不是被假設。之後把問題分開處理:父親的照顧與意願;受權人的賬目;房子的去向。由獨立人士整理賬目,在不指責任何人的情況下回應了女兒們的疑慮。香港的女兒線上參與。
結果。 父親選擇把房子出租而不是出售,押金部分以儲蓄支付、部分以定期付款支付。長子同意每季向姐妹提供賬目,家庭每六個月舉行一次會議。無須向VCAT提出申請。參見長者的心智能力與持久授權書。
案例五:橫跨臺北與墨爾本的家族公司
情況。 三兄妹持有已故父親創辦的食品進口公司。大哥管理臺北的供貨,妹妹管理墨爾本的業務,小弟只是股東、沒有職務。兩地之間的定價、薪酬及一筆未派發的股息引起爭拗,導致僵局,並有人揚言提出欺壓申請。
複雜之處。 業務分屬兩國兩家公司,涉及關聯交易,賬目按不同準則編制。每個人都認為其他人拿得比自己多。身在臺北的母親希望家庭團結,但沒有持股。
運用的技巧。 把所有權、管理和家庭問題分開,逐一處理。一名獨立會計師審查關聯交易定價,調解員本身對賬目的理解也有助迅速檢驗方案。在單獨會談中,小弟承認他想退出而不是爭鬥。母親獲邀在最後一次會議開始時發言,提醒子女父親的心願,改變了談判的氣氛。
結果。 小弟的股份在三年內被收購。兩家公司議定定價規則,關聯交易付款須經”經辦與複核”批准,並委任一名獨立董事。兄妹同意訂立家族憲章。參見家族企業與家族群體調解。
這些事務的共通點
每宗糾紛都涉及金錢,也涉及家族歷史、語言、文化及多於一套法律制度。在每個案例中,流程都是為當事人而設計:先見誰、用哪種語言、會議如何排序,以及如何讓參與者在不失面子的情況下讓步。這往往正是和解得以達成的關鍵。
我們如何協助
我以英語及普通話,在墨爾本面對面或跨時區線上調解複雜的澳洲華人家庭、遺產及商業糾紛,並按每宗事務的需要調整流程。另參見調解服務與調解流程及致律師:委任調解員。
常見問題
在中國的父母可以參與澳洲的家庭法調解嗎?
可以。如果父母主張所提供的款項是借款,他們可能被加入家庭法訴訟,並可線上參與調解。
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的物業一定是贈與嗎?
不一定。澳洲法律常推定父母給子女的財產是贈與,但可以用父母意圖的證據推翻。
調解能解決同時有澳洲及中國遺囑的遺產嗎?
能。一份整體和解契據可以分配兩國的資產,並準備相應文件使其可在兩地落實。
這些案例是真實事務嗎?
它們是綜合案例。細節已經更改,任何人或事務都無法被辨認。
蔡慶偉律師事務所為家庭、遺囑執行人、受託人及其專業顧問,就澳洲及跨境的遺產規劃、遺產管理和遺產糾紛提供法律服務。如需安排保密諮詢,請致電墨爾本辦公室 +61 3 9602 3988,或通過下方表格提交諮詢。我們可使用普通話、粵語及英語提供服務。
蔡智勳,律師及調解員,蔡慶偉律師事務所(墨爾本)。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除另有說明外,以維多利亞州法律為準。